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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28/2020-00484 分类: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3-31
名称: 永州市民政局解读《永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含文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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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民政局解读《永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含文字、视频)
2020-03-31           来源: 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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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民政局关于《永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视频解读


 为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永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市民政局起草了《永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等级评定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等级评定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提出,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为推进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等级评定标准体系,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程序,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2019年8月,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为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在广泛借鉴、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永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并于2020年3月30日印发。

 三、《等级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等级评定办法》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设施建设、服务项目、服务绩效、人员队伍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制定评分细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其中,A级机构承担部分日间照料功能,AA、AAA级机构承担居家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功能,AAAA级机构的居家上门和日间照料功能齐备、或具备全日照料功能,AAAAA级机构为覆盖全街道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政府对部分获评的机构予以适当运营补贴,对未获评或已降级的机构建立信用档案。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分级评定,3A级(含)以下的由各县区民政局组织评定,4A级(含)以上的由市民政局组织评定。等级评定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等级评定每年开展1次,得分达80分(含)以上,且基本条件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授予相应等级,评定等级后向社会公示。

 四、政策特点

《等级评定办法》内容明确,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具有以下亮点:1.内容简单明确。办法指明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机构等级、设施建设、服务项目、运营管理、等级评定和管理的具体内容,明确等级评定细则,指导等级评定工作的具体操作。2.突出重点人群。办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重点解决经济困难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五、新老政策差异

 永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是2019年11月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推行的一项新举措,为了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的标准,市民政局研究制订《等级评定办法》。在办法出台实施前各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存在功能布局、形象标识、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难以形成永州养老服务品牌。通过出台《等级评定办法》后,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功能布局、形象标识、建设标准做到了统一,达到了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第四批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改革服务试点的要求,经综合评定,我市此项工作获全国优秀试点地区。



相关链接:永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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