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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9/2018-04964 发文日期: 2018-07-3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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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18-07-30           来源: 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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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省民政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制订《永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破除殡葬陈规陋习,推行生态节地安葬,树立文明新风,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破除殡葬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里设立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民政、发改、民宗、公安、司法、法制、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城管、林业、卫计、工商、质监、食药监、文明办等17个单位为成员,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区的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和市直成员单位的行业监管执法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民政局,具体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和考核县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指导市殡仪馆、日月同辉陵园和天安公墓的整治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区(管理区)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内整治巡查,及时发现、报告违法违规线索和情况,并积极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职能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采取综合执法方式,积极履行行业监管执法责任,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和行业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三、整治范围及问题

()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包括所有安葬(放)骨灰或安葬遗体的公墓、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主要指未按照公墓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除外(除外情形是指以自用为目的,逝者健在配偶生前购买的合葬墓,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人群生前购买、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墓穴的情况),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超规定面积是指超出国家规定的骨灰单人或双人合葬墓不超过1平米、遗体单人和双人合葬墓分别不超过4平米和6平米的情况。

6、利用水泥、石材等固化硬化坟墓,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造成青山白化等“白色污染”。

7、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8、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9、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骨灰堂塔楼、地宫及墓地),向宗教教职人员以外的信教公民和社会人士提供火化、殡仪、骨灰存放等服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活动,机构工作人员向殡仪中介机构倒卖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牟利、乱收费等行为。

3、私自改装车辆,违规从事经营性遗体运送等殡仪服务活动。

4、殡葬领域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三)殡葬陈规陋习

1、乱搭灵棚,乱放烟花鞭炮,沿街游丧等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行为。

2、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行为

3、在公墓以外的其它地方特别是“三沿六区”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修活人墓、豪华大墓等行为。

4、祭扫时在禁火期、禁火区违规烧纸放炮等行为

5、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生产、销售和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全市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墓地及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各地可依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四、工作步骤

()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各县区(管理区)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制定本地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管理区)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于720日前报备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面自查,扎实整改

各县区(管理区)要广泛发动群众,全面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情况摸底和问题排查,建立分类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做到底数清、问题明、措施实。要积极做好法规政策宣讲,引导党员干部和殡葬服务单位限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要通过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和书面督办,限期整改落实。725日前将问题清单、整治台账报送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815日前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市直相关监管执法部门也要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市管殡葬服务单位的相关情况。

()督查调度,推进落实

整治行动中,各地要建立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务实有效的督导调度工作制度,推进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市里将实行十天一调度的工作制度。7月下旬,市里将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调度,汇总分析所存问题,深入推进整治工作。9月初,市里还将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评估。

()总结报告,完善制度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估,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管理区)总结报告及整改情况于91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市专项整治情况将于920日前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并报省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员干部带头作用。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积极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文件精神,有效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落实文明办丧、火葬改革,尤其是领导干部丧事报告、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办理丧葬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强化整治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推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林业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检查监督;环保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环境监管;住建部门要依法查处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违反规划要求,超出规划设计等违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城区违规搭棚治丧、游街送葬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遗体运输车辆的管理,对私自改装车辆,违规从事经营性遗体运送等殡仪服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规范医院死亡人员遗体处理程序,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遗体管理和接运,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炒买炒卖、虚假宣传等行为,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丧葬用品、提供殡仪服务以及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质监部门要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食药监部门要强化公墓区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民宗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开展殡葬活动等行为;法制部门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强化对整治工作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咨询服务;文明办负责牵头推进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活动,将文明殡葬纳入文明创建内容,以及协调整治行动中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强化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管理区)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巡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工作制度,通过组织综合执法检查组、受理举报投诉、基层巡查信息反馈及暗访调查等多形式多途径,及时掌握情况信息,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强化责任追究措施。整改落实不力的,对殡葬服务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将经营单位及业主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对党员干部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由同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公务员法》并参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冷水滩、零陵、永州经开区城区殡葬管理追责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程序提出追责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理,顶风违纪违规的,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直接作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区(管理区)要加强殡葬工作法规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文件精神,8月底前,指导所有村(社区)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具体的操办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通过设立专项整治行动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发现殡葬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积极组织核实举报投诉信息,积极处置违法违规事实和问题,助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落实。市里设立的举报投诉电话为07468365132

     附件:1.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2.全市殡葬专项整治排查摸底统计表(表1-表14)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永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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