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9/2019-0526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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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隐瞒具有‘九不选’负面清单情形而当选的村干部,要依法依规终止、罢免其职务,严禁村干部、党员充当家族、宗族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近日,笔者在宁远县天堂镇大阳洞村看到,在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过程中,首次将扫黑除恶内容列入该村村规民约头条。
“这次我们在修订村规民约的过程中,村民大会一致讨论通过将扫黑除恶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大伙对这一做法十分赞同。”大阳洞社区党委书记张光琳介绍,黑恶势力毒害风气,扰乱秩序祸害民众,老百姓深恶痛绝,我们首次将扫黑除恶内容写进村规民约,来规范干部和群众的行为,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远县民政局坚持“有黑除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以“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为重点,紧盯在村民自治领域、社会救助工作领域、殡葬管理领域、社会组织登记监管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民政扶贫领域、福利彩票发行领域等8个重点领域进行自查自纠,以扎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与此同时,宁远县民政局制定了详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要求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并指导村、社区运用灵活有效的方式,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线索立即向相关机关举报。目前,该县422个村(居)已将扫黑除恶内容写进了村规民约。(刘志勇、郭纯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