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8/2020-0065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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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永州市城市低保、城市特困供养再提标
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对我市城乡低保和城市特困供养保障标准、救助水平进行再次调整。全市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57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由不低于355元提高到不低于38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由650元/月提高到741元/月,以上标准水平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为保持政策连续性,2021年继续按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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