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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28/2026-0309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为进一步加快永州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现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并确定1名法律顾问为永州市民政局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对日常行政管理中(包括但不限于法治政府及制度建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相应的法律论证和审核意见;
(三)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各类政府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四)协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内部管理;
(五)协助在单位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六)根据民政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法律培训项目,提供至少一次民政系统法治培训;
(七)协助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访矛盾化解,应对突发事件等;
(八)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
(九)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案件;
(十)参与单位法制审核工作;
(十一)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的选聘要求
法律顾问单位承担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规守法,诚信勤勉,有良好的职业信誉,能够较好地履行社会职责;
(三)有5名以上符合个人担任外聘法律顾问条件的专职律师;
(四)有连续5年以上受聘担任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
(五)熟悉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并承办过较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服务能力;
(七)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永州市民政局工作大局;
(三)法律业务能力强,熟悉行政机关运行机制和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从事法律服务工作5年以上,为行政机关代理过较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且胜诉率高;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惩戒。
三、服务期及服务费
法律顾问单位的服务期为1年,服务费为2万~3万元,按年度签订合同。
四、聘请程序
(一)申请
有意应聘的法律顾问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顾问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等;
2.为永州市民政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
上述应聘材料请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发送至邮箱yzmzxw@163.com。
联系人:周虹,联系电话:8366208。
(二)初审
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将组织初审工作,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服务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法律顾问单位。
(三)审定
经初审后提出拟聘法律顾问单位名单,报永州市民政局党组会审定。
(四)合同签订
经永州市民政局党组会审定后,签订服务合同,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权利义务、职能职责及工作成效、费用支付等事项。
永州市民政局
2026年1月7日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